「六四紀念館」涉違《公眾娛樂場所條例》 支聯會決定認罪罰8000元

香港支聯會日前被控無牌經營六四紀念館,涉嫌違反《公眾娛樂場所條例》,今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出庭答辯,支聯會昨日表示,諮詢法律意見後決定認罪,並基於安全考慮,續繼閉館,支聯會的代表認罪,判處罰款8,000元,1個月內繳交。

支聯會稱「六四紀念館」管理委員會經商議後,認為需要進一步諮詢法律意見,保障工作人員及參觀者的安全,議決暫時關閉紀念館,直至另行通告為止。支聯會說將研究透過其他方式延續紀念館的工作,繼續推動中國民主教育宣傳,交代「六四」真相,堅持要求平反八九民運。

「六四紀念館」管理委員會主席麥海華接受傳媒訪問時則表示,「六四紀念館」遭撿控是打壓,認為政府要制裁不同意見,館方已決定繼續閉館,至於展館是否永久關閉,麥則稱「目前未有長遠考慮」,要研究以甚麼形式繼續運作,但展品暫時會繼續保留。

食環署人員於6月1日到「六四紀念館」調查,指支聯會未領有公眾娛樂場所牌照,涉嫌違反《公眾娛樂場所條例》,紀念館逐於6月2日開始閉館至今。 《公眾娛樂場所條例》第4條列明,任何人如無根據該條例批出的牌照,不得經營或使用任何公眾娛樂場所,包括沒有收取入場費的展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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